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BF--2017--2721)和《北京市非居民建筑垃圾运输处理服务合同(试行版)》(BF--2014--2724)进行了修订,同时新起草了居住小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形成了《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北京市居住小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北京市居住小区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北京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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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分别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和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与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之间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关系,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与其他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之间的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关系,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建筑垃圾处置服务单位之间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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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两部门将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0年8月4日至8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或csglwgfc@163.com的方式,为文本的完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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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示范文本修订,一是落实《北京市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将垃圾分类的法规规定转化为民事约定,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收集运输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规范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二是新增加了居住小区其他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收集运服服务合同内容,完善了我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合同体系。三是示范文本对签约主体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细化了违约情形,并约定违约金额,进一步强化诚信履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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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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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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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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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北京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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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北京市居住小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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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北京市居住小区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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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北京市居住小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北京市居住小区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北京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合同》四个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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